【參選,是公民政治權力!】 抗議香港政府以政治審查破壞民主法治 連署聲明

連署按我

 

今年7月14日,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突然要求所有本屆立法會參選人,必須另外填寫一份「確認書」,承諾擁護《基本法》,不得有「獨立」、「自決」的主張,此一程序有別於以往慣例,引發各界譁然。選管會更在正式公告本屆候選人名單的前3小時,宣布撤銷七名候選人資格。其中六名與其政治主張有關,包括主張「回歸英國」的賴綺雯、主張「基本法無效」的楊繼昌,以及主張「港獨」的中出羊子、陳浩天與梁天琦等六人。而梁天琦雖然簽署了「確認書」,但選舉主任仍以「難以信納他改變了港獨立場」為由,撤銷他的提名。

 

我們認為,香港選管會此舉已然嚴重破壞了香港法治精神與國際公約:

  • 選管會在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驟以「行政命令」另設「提名審查」程序,擅對參選人進行「政治審查」排除異己,已然違反選舉公平與自由原則。
  • 無論此六人主張為何,公民的參選權利不應限於特定政黨或有黨籍人士,而其政見亦不應成為剝奪參選權利的理由。禁制此六人參選,不僅侵害其個人政治參與權利,也違反民主精神,剝奪香港公民自由選擇權。
  • 根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25條聲明,政治自由旨在保障參選、提名、被選和出任公職等權利,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而有任何區別。此《公約》已於1976在香港生效,並在《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之下繼續適用。

 

九七之後,香港的政治局勢日益艱難,政治與新聞自由空間受到嚴重壓縮。港府管治能力如江河日下,港人不滿情緒卻與日俱增。2014年爆發的雨傘運動,數十萬人上街,吶喊「我要真普選」,猶然在耳。選管會此舉無疑雪上加霜,無助於解決香港社會現存的歧異與紛爭,只會讓更多港人對現行體制更加不滿。

我們呼籲國際社會應該關注香港民主倒退的現實。港府也應立即恢復上述多人的選舉提名,並追究選管會濫權之責,切莫讓香港的自由與法治繼續崩壞。

 

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