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玉會見律師否認控罪 曝光警方暗示其做趙威第二

上月被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知名推特用戶“非新聞”的推主盧昱宇的女友李婷玉,7月25日見到了代理律師。李婷玉否認編造虛假資訊,並曝光在獄中被警方暗示認罪,做“趙威第二”。

中國維權資訊平臺“非新聞”的創辦人盧昱宇及其女友李婷玉,早前被以“尋釁滋事”罪名拘捕。7月25日,該案代理律師葛永喜和黃思敏在雲南大理州看守所會見了李婷玉。李的精神狀態尚好,對外界對他們的關注感到激動。

葛 永喜律師告訴自由亞洲電台,會見中交流了一些案件事實和法律上的問題,主要還是圍繞盧、李二人發佈群體性事件的統計資訊。李玉婷表示,自己沒有編造虛假的資訊,這 些群體性事件的客觀發生都有據可查。李婷玉還透露偵查人員特意為她念了一段“709事件”中趙威的悔過文字,暗示她向趙威學習,以及該人員還詆毀維權律師 群體,要求李婷玉解除代理律師委託。葛永喜律師說:

“利用趙威這個事情也並不是威脅她,而是暗示她要向趙威學習。李婷玉也是九零後,趙威是九零後,他就把這個東西讀給她聽,告訴她趙威已經認罪了,現在已經取保候審了。”

記者:“關於警方要求她解除委託的事情你們有沒有交流過?

葛永喜:“這個也沒有明確的提出,這是暗示。他說這些律師是不可信的,這些律師也不是什麼好鳥,現在他們可能還沒有被抓,但是到了一定的程度也是要被抓的。暗示她要解除我們的委託。但沒有任何人現在跟我們說要抓我們,只是跟李婷玉這麼說的。”

葛 永喜律師還透露,會見中他向李婷玉解釋了尋釁滋事罪相關的法律規定,特別是“兩高”《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 五條的相關規定。律師認為,該司法解釋存在爭議,是對尋釁滋事罪的越權解釋,違反了《立法法》中 “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規定,也是違反《刑法》的 “罪刑法定”原則的擴大解釋。然而即便依據該解釋,李婷玉發佈資訊的行為也不存在“編造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 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起哄鬧事”的情形,她的行為是無罪的。

該案另一律師黃思敏透露,李婷玉是在沒有合法手續的情況下被抓,最初幾天遭到過密集的提訊。而他們在本月初已經向大理市公安局遞交了取保候審的手續,但遭拒絕。

黃思敏告訴自由亞洲電台:“取保候審是在七月初提出的,但是沒有同意,三天之後就給我們答覆了。都是在偵查階段,我剛剛提,若果我現在再提,他們肯定還是駁回嘛。”

近 幾年來,盧昱宇和李婷玉在推特上以“非新聞”的網名統計、發佈中國的群體性事件,僅2015年通過”非新聞“記錄的發生在中國的遊行、示威、集會、罷工等 事件就多達28950起。在兩人被捕後,不少維權人士紛紛在網上聲援兩人,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特赦也發佈緊急行動聲明,呼籲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兩人。

(新聞由自由亞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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