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被禁為林祖戀辯護 烏坎村民無懼打壓再上街

廣東烏坎村民維權不懼當局打壓持續發聲,昨又有千幾人在村中遊行示威。當局以涉受賄罪名拘捕原村支書林祖戀,逼他「電視認罪」,昨又傳出林家人欲聘維權律師葛永喜為林辯護,被廣州市司法局阻攔,禁律師介入烏坎村維權案。內地法律界人士指,當局逼人上電視認罪,還不讓家人自主請律師,「這樣的法律有甚麼公正可言」!

廣東安國律師事務所律師葛永喜昨在微博透露,林祖戀的三個兒子委託他為林的辯護人,連律師費都滙到了,但律師所主任電話告知正在出差的他,指有關的律師代理費已經被廣州市司法局強令退回。「主任還告知,司法局要求凡涉烏坎的案子,一律不出手續(即不讓介入)」。但該微博不久即被刪除。

《蘋果》記者昨電話聯絡到正出差在外的葛永喜律師,證實有關訊息屬實,直指當局不讓他代理林祖戀案,是因為對他不放心,「他們認為我跟黨國不是一條心,不好對付,所以不能讓我接」。葛表示有兩個可能,一是林家找位當局「放心」的律師辯護,第二就是由當局指定律師為林辯護,「他們這種做法毫無法理依據,說穿了,就是最後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據透露,由於林家人欲請葛永喜做辯護律師,不但廣東司法部門緊張,廣東公安國保也緊張,想盡辦法要跟出差在外的他聯絡,搜尋其下落,要求與其會面,「我在去南昌機場的大巴上,睡了一會,未接的電話好多!」葛又戲言:「到手的律師費沒了,以後惟有求包養了!」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指,未經審判就逼人家上電視認罪,又不讓人家自己請律師,「這樣的法律有甚麼公正可言?!」

根據內地法律,犯罪嫌疑人有權自請辯護律師,在無能力或請不到情況下,可由當局指定辯護律師,但內地的司法現狀是公檢法實為一家,對一些敏感或者控方欠缺理據的案件,則盡量逼被告方就範,請那些與政府「同聲同氣」或者比較好對付的,最好是由當局指定,方便操控。

原籍河南的葛永喜律師近年曾介入多宗維權案件,去年6月因其代理勞工糾紛案不獲東莞法院受理,曾絕食抗議,批法官不公,遭當局罰款3萬元人民幣;他還代理廣州異見維權人士唐荊陵案;今年4月他因網上轉發一幅諷刺中共領導人圖片,影射習近平捲入「巴拿馬文件」風波,一度遭東莞公安帶走,後獲各地律師前往派出所聲援,葛被扣查21個小時後獲釋。

(新聞由蘋果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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