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三宗罪 令計劃被起訴天津受審

歷經一年半的審查、處分、移交司法調查後,中共昨日正式宣告對中央辦公廳前主任、全國政協前副主席令計劃提起公訴;令被指涉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和濫用職權三宗罪。本案由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有內地律師指,依中國刑法和令的案情,他有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京律師︰料囚終身

新華社報道,令計劃涉嫌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檢方向天津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令計劃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情節嚴重;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對令計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2015年7月20日,中紀委公佈令案時曾歷數其罪狀:嚴重違反黨紀、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為多人牟利,收受巨額賄賂;違紀違法獲取黨國大量核心機密;收受他人財物,為妻經營活動牟利;與多名女性通姦權色交易;對親屬用其職務影響力斂財牟利負責。同時還發現其他涉嫌犯罪線索。

北京刑事律師劉曉原對《蘋果》指,內地刑法受賄罪最高可判死刑,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最高7年,濫用職權罪最高10年。

根據控方所指,令計劃受賄「巨額」;竊密「情節嚴重」;濫權「情節特別嚴重」。「加上習近平對令計劃事件對中共的破壞力巨大十分惱怒,令有可能被判無期徒刑」。

(新聞由蘋果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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