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觸犯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審。
被告3人及已解散支聯會,被指控2020.07.01至2021.09.08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昨日,何俊仁承認被控罪行。認罪案情指支聯會長期以「結束一黨專政」作為五大綱領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徵。」其綱領意即終止中共領導,而終止中共領導的合法手段並不存在,故違反憲法。
另一案情指,支聯會洗刷「國殤之柱」及每年舉辦六四紀念活動哀悼亡者等行為,激起民眾對中國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構成煽動罪名。
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若屬情節嚴重,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