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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施行。 表面上,這是一部關於「民族團結」的法律,但實際上在背後
新聞摘要 2026-07-01

今日,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施行。 表面上,這是一部關於「民族團結」的法律,但實際上在背後

今日,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施行。

表面上,這是一部關於「民族團結」的法律,但實際上在背後

今日,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施行。

表面上,這是一部關於「民族團結」的法律,但實際上在背後延伸出來的是境外管轄與跨國鎮壓的魔爪。

近年中國很常用類似方式立法。先用「國家安全」、「反分裂」、「民族團結」這些看似正當的字眼包裝,再把定義寫得很寬、很模糊,最後讓政權取得最大解釋權。結果就是,任何不符合中共政治敘事的聲音,都有可能被說成是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團結,甚至是分裂國家。

香港人對這套邏輯並不陌生,《港區國安法》就是最清楚的例子。當初官方同樣說法律只會針對「極少數人」,但幾年過去,言論、出版、集會、悼念、參選,甚至人在海外發聲,都會被放進國安框架之中,正如它們口中所說雖遠必
誅。

今天《民族團結法》上路,同樣也是在這一點上擴張。

什麼叫「民族分裂」?誰來定義?維吾爾人要求保留自己的文化與宗教,西藏人守護自己的語言與信仰,香港人記住自己的抗爭歷史,台灣人堅持自己的民主制度與主權,這些在自由社會本來都是正常而基本的權利。但在中國的政治語境下,卻隨時可能被重新包裝成「分裂」或「破壞民族團結」。

更重要的是,這部法律不能只看作中國境內民族政策。中國近年已經不斷把法律和政治壓力推向海外,從對海外港人懸紅通緝,到騷擾流亡社群、施壓家人、監控海外學生與人權工作者,這些都不是個別事件,而是一整套跨國鎮壓的延伸。

所以,當中國再推出一部以「民族團結」為名、實際上強化政治認同控制的法律,台灣社會不能只把它看成遠方的中國內政。

因為在中共的敘事裡,台灣從來都被放進所謂「國家統一」的框架之中。今天它可以用「民族團結」打壓維吾爾人、西藏人、香港人,明天也可以用同一套語言指控台灣人「破壞統一」、「製造分裂」。

真正的團結,不會靠法律強迫人民認同一個政權。真正的團結,也不會建立在消滅差異、壓制記憶、恐嚇海外社群之上。

華人民主書院協會認為,《民族團結法》的施行,是中國威權治理和跨國鎮壓再往前推進的一步。台灣與國際社會必須持續關注這部法律如何被使用,也必須保護所有因為拒絕中共敘事而受到威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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